时间:2022-07-27 点击: 次 来源:东北法治网 作者:靖法 - 小 + 大
东北法治网讯(通讯员 靖法)为解决民生矛盾纠纷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日,靖宇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0 年 4月,被告刘某从原告张某处购买有机化肥,被告刘某支付了部分货款,在2020年,被告刘某又起出来一部分党参给了原告张某顶了4470元钱,尚欠47690元,被告刘某承诺 2020年 5月 1日付清,但被告刘某逾期未付,2020 年 9月 17日被告为刘某出具了欠条,原告张某多次索要,被告刘某以无钱为由推脱至今,原告张某只好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 案件受理后,行政审判庭承办法官通过调查了解案情,结合案件事实不断与双方当事人沟通,释法明理,提高了双方的法律意识,被告也承认了欠款事实,对于法院给出的判决表示认可,息诉服判。此案件被妥善处理, 维护了公民的合法利益、实现了司法的公平和正义。 靖宇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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