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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北区建委:宏胜公司卖标过了追溯期无法处理

时间:2020-03-07    点击: 次    来源:法讯网    作者:李海波 - 小 + 大

     重庆渝北区建委:宏胜公司卖标过了追溯期无法处理

                独立撰稿人 李海波

    2020年1月5日,法讯网发布了《义乌市宏胜市政工程公司被曝卖标,高利坑惨承包人》,之后搜狐网、腾讯新闻、一点资讯、凤凰网等百家网站纷纷转发,引起广大网友关注,被称为工程卖标曝光第一例。


    之后法讯君将该情况网上向重庆市市长信箱等单位投诉,目前显示“信件已受理,正在办理中。”。

    对于围标情况,法讯网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提交了投诉,其答复是:“根据“三定”,我局的职责主要是对市级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和执法。你来信中提到宏胜建设公司2014年在渝北双汇桥片区汇流积水整治工程围标卖标的问题,根据你的叙述,该案已经二次开庭,还没有判决。依据司法最终原则,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建议你依法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8日”

    而线人卢某某在文章发出后不久即电告撰稿人,宏胜在重庆的一次招投标中被请出了现场:他们的投标资格被取消了。

    2月7日14:29,17130932***来电说是重庆渝北区建委的,对于宏胜卖标围标,他们在调查处理,因为疫情下在家办公就用手机打来。其表示宏胜卖标肯定违法了得处理,至于围标是发改委的事情。到时候他们会将调查处理情况发邮件给我。

    经查询重庆市政府网站在2月7日晚上9时如下答复:来信人:您好!感谢您对重庆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来信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市住房城乡建委建管处于2020年2月5日与您电话联系,了解具体诉求。您诉求有二:一是宏胜建设公司在“渝北双汇桥片区汇流积水整治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宏胜建设公司在项目中标后将其转包给曾X。市住房城乡建委建管处在电话中告知您,诉求一不属于市住房城乡建委职能范围,建议您向市公管局投诉,诉求二将由市住房城乡建委执法总队介入调查,并随时与您保持联系。您同意市住房城乡建委建筑业管理处办理意见。承办单位: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业管理处

    2月27日10:25,渝北区建委15823473144来电问工程具体位置等情况,说需要详细的一些情况,我让他加微信后将合同书等材料发给了对方,并告知了举报人曾胜和线人卢某某的联系方式。

    3月5日16:01,渝北区建委来电告知说工程在2016年就完工了,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过了2年追溯期,他们无法对其进行处理,否则就是建委违法。你们能否给我发来一个书面的答复情况?他说等请示领导后再答复。10分钟后其来电告知说是重庆市建委执法总队发函让渝北建委调查处理,他们已经书面回复给总队了,只是电话告知我就行了,如要书面的就找执法总队......

    对于渝北区建委如此行径,法讯君表示不解:既然认定超过追溯期,那市建委执法总队就没有必要发函让你们调查呀?!你们调查了近一个月,就拿出法律说过了追溯期,你们在刚开始看完事情经过就明白这个时间点啊!如此浪费你们的人力,浪费本人的时间,有意思么?!


    另据了解,宏盛建设公司卖标时的当事人邱敬元不是宏胜员工,而是在重庆长期以围标后卖标为业,法讯君将进一步关注。


     邱敬元卖标协议

    附《行政处罚法》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义乌市宏胜市政工程公司被曝卖标,高利坑惨承包人》腾讯新闻部分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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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泽亮 : 这个社会让人无语

人生豪迈:这样的事屡见不鲜,在行业上已比比皆是,是行业规则

行星:政府要严厉打击工程挂靠行为!这是工程腐败根源!【"喷子太多了绕道走"回复 : 人家是一伙的】

井中月^0^:太贪了。。。不给人活路

&PP& 这公司完蛋了

冬月十六:就是别把人逼到绝路……

平安就是幸福:就怕披着合法外衣的 狼

吟£风♂逍:好狠啊

半聋半哑半糊涂:查

易伯:吃相太难看,逼得人家跟你同归于尽,最终吃进去的还不得吐出来,害人终害己。

田园观景:这种人怎么被人弄死都不知道,狗急了也会跳墙,自己合理的诉求无法得到满足弄的没饭吃,那黑心的转包商离死期也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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