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法动态 > 法苑时空 > 文章 当前位置: 法苑时空 > 文章

吉林靖宇县法院:“狸猫换太子”,诈骗被判刑

时间:2022-04-06    点击: 次    来源:法讯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狸猫换太子”,诈骗被判刑

     法讯网 近日,吉林靖宇县人民法院利用智慧法院“云庭审”线上公开审理一起诈骗案,依法判处被告人肖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被害人张某与被告人肖某通过微信聊天达成买卖华为MateX2、苹果iPhone12pro两部手机的意向,双方约定总价人民币18700元,张某先支付定金,肖某先邮寄iPhone12pro,等张某验货后付尾款,肖某再邮寄华为MateX2。张某支付定金,肖某将快递员揽收苹果手机的视频发给张某后,用一部价值人民币217元(经物价鉴定)的vivo手机替换了苹果手机,并邮寄给张某。张某接到肖某寄来的手机后发现并非是约定的iPhone12pro便多次联系肖某,但肖某未作任何回复,张某随即报警。肖某在得知对方报警后,先后三次共计返还对方5350元并于2021年9月3日主动投案自首。在审判环节中全额返还了所有账款,此外还对张某进行了额外补偿,取得了张某的谅解。

    该院认为:被告人肖某虚构其将货物已经发出的事实,隐瞒了将约定标的物调换的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鉴于肖某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且经司法机关调查,肖某监管风险可控,综合考量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判处被告人以上刑罚,并没收作案工具苹果iPhone 12手机、vivo X9手机。

    法官提醒:以诚为本守法经营,用信取人善待客宾,本本分分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才是立身处世之法。

上一篇:未央法院:电话+微信+微庭审,“云端”解纷获称赞

下一篇:白山市江源区法院:抗疫保密两不误,时刻维护国家安全

合作网站 | 联系《法讯网》 | 关于《法讯网》
法律顾问:北京霆盛律师事务所 主任:贾霆  |   QQ:350273444  |  地址:CN.FAXUNW.COM  |  电话:微信:faxun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