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04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多机构备案流程也从“跑一次”升级为“零跑动” 护士可通过电子化注册系统个人端或登录“中国上海”申请办理多机构备案或取消多机构备案,网上提交《上海市护士执业机构信息备案申请表》或《上海市护士执业机构信息取消备案申请表》,经拟执业或已在执业的医疗卫生机构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完成备案或取消备案注册。 当护士变更主要执业机构时,其原有的多机构备案信息自动失效。 护士承担经主要执业机构批准的卫生支援、会诊、进修、学术交流,参加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的义诊及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或调遣到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执业活动的,不需办理多机构备案。 这个政策无疑将进一步助推“互联网+护理”等新工作的落地,更好服务于人群的养老、康复护理等需求。 上一页 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