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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观音山森林公园内违反多种法规,存在多重叠加重大安全风险

时间:2026-07-26    点击: 次    来源:法讯网    作者:李海波 - 小 + 大

广东观音山森林公园内违反多种法规,存在多重叠加重大安全风险

   独立撰稿人 李海波

  按照2026年度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工作安排,自6月起,24个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将陆续进驻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二、三季度明查暗访。6月10日至7月10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通过互联网、电话、信件等3种途径,受理群众反映和职工报告问题隐患线索。

  6月23日,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管理方东莞市观音山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察组实名提交安全生产线索举报樟木头镇辖区内三类工程违法建设、遗留重大安全隐患,并举报称叠加属地交通、能源、林业、应急等主管部门长期监管缺位、漠视重大复合型安全隐患一事。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为国家级4 A民营旅游景区,常年日均接待大量游客、信众,景区山林密集、植被繁茂,森林防火压力极大。20余年来,三类线性工程先后未经景区同意,在未完备林地使用、生态环评、安全距离评估、景区风险论证等前置手续 情形下强行落地,高密度交织穿行游客活动区、成片公益林地,形成危化管线、高压电网、道路交通、山林防火多重叠加重大安全风险,且20余年属地多部门明知隐患持续存在,拒不开展隐患整改、风险隔离、迁改优化,长期放任重大安全隐患静态存续,违反《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极易引发爆炸、触电、山体坍塌、山林大火等群死群伤重特大安全事故。

隐患悬置|三类工程违法建设、遗留重大安全隐患

  一是公园内高压线违法架设、但供电长期不足,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1999年观音山公司董事长黄淦波先生与石新社区签订《联合开发合同书》时,公园范围内仅存在一组高压线。2000年12月获批成为“东莞市观音山森林公园”,2005年获批国家级森林公园。而广东电网东莞供电局在未取得林业部门审批、未征得公园同意的情况下,于公园范围内违法新增架设6条高压线路,新旧总数达到8条;部分线路穿越核心景区、砍伐林木、破坏山体生态,且部分线缆架设高度不足4米,存在重大安全隐忠;后续新建高压线路工程未经合法审批便擅自施工,新征占用林地亦未履行法定程序,属于典型违法建设。2021年政府表示历史高压线搭建程序违法,今后新建基塔,镇政府坚决不同意。

  广东省林业厅的复函明确表示:线路穿越公园核心区将会给游客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建议避开公园或从公园边缘经过。

  供电方面,公园长期依靠两台总容量630KVA的变压器供电,实际仅能覆盖景区约20%区域,其余80%区域需靠发电机自行供电,二十多年来公司多次申请增容均被无理拒绝;2009年5月11日,观音山公司与樟木头供电分局签订了供电合同。更为不合理的是,公园全额投资建设的电力设施,用电户头却登记在樟木头镇政府名下,镇政府还借机要求公司签署违法协议、全额承拟增容费用却不转移产权,公司拒绝后增容事宜再次被搁置。

           法律依据

  公司认为高压线路带来触电、山林火灾双重高危风险。

  1.线路架设不达标,人身触电隐患突出。

   景区内多条高压线路架设高度不足4米,多处杆塔、导线紧邻登山步道、观景平台,游客具有近距离接触线缆的可能性。

  经现场核实,部分高压线缆走廊、西气东输地下油气管道与景区道路存在线路重叠区域,两类设施近距离并行、上下交叉敷设,未达到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规定的最小安全隔离距离。高压设备如遭遇雷击、线路短路产生的电弧、杂散电流,极易腐蚀地下天然气管道防腐保护层,造成管道破损泄漏;一旦天然气外泄,高压电火花会瞬间引燃、引爆可燃气体,同时触发触电、爆炸双重安全事故。

  2.树线矛盾突出,极易诱发连片森林大火。

  高压线路穿越成片林地,林木与导线安全距离不足,雷雨、大风天气易发生树线触碰短路,电火花极易引燃周边山林植被。本区域植被多为易燃林木,山地封闭、火势蔓延速度快,因历史行政不作为的问题导致景区基础设施不能升级,景区消防水源、进山救援通道不足,大型消防设备难以抵达,一旦起火极易酿成大面积森林火灾,严重威胁入园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属于典型未完成整改的重大林电安全隐患。

二是从莞高速穿越公园,重大安全隐患长期悬置。

  从莞高速项目在尚未完成立项、环评审批的情况下,于2008年向公园告知穿越方案,2009年8月初镇政府及市有关部门便开会要求公园同意穿越方案,而环评直至2009年8月17日才获批、立项迟至2009年9月才获省发改委批准,国家林业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更是到2010年8月才出具,属于典型的方案推进先于法定前置审批。更为严重的是,隧道工程于2010年9月己开工建设,但国土资源部在2012年才下发用地批复,在未取得用地审批与林地使用许可的情况下先行开工,明显违反土地管理与森林保护相关法律规定。东莞市及樟木头镇忽视工程穿越对森林公园生态、林地安全造成的实质性影响,未依法履行对核心利害关系人的告知与征求意见程序,严重侵害公园合法权益。

  公园认为从莞高速隧道诱发地质害、交通与消防叠加隐患。

  1.隧道施工扰动山体,滑坡坍塌风险持续存在:从莞高速隧道横穿公园主体山体,隧道开挖破坏山体原有地质结构,区域山体坡度大、雨季降水充沛,隧道两侧边坡长期存在滑坡、塌方隐患。一旦发生地质灾害,会直接损毁同片区重叠布设的高压线路、油气管道以及隧道支护结构,接连引发触电、燃气爆炸、山林火灾等一系列连锁安全事故。

  2.隧道通行明火、高温尾气加剧森林防火压力:隧道内通行车辆持续排放高温尾气,车辆故障、交通事故极易产生明火,隧道出入口紧邻成片林地,明火极易引燃山林植被。同时景区游客人流与隧道车流高度重叠,一旦发生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人员疏散通道极易堵塞,进一步扩大事故伤亡与财产损失后果。

三是西气东输违规改线穿越核心区

  西气东输工程和从莞高速建设均是在2008-2012年,改线存在程序违法、暴力执法。其目的就是逼迫公园让步,交给大贪官刘志庚的亲戚开发房地产谋取巨额资金。

  2008年8月28日,原国家环保部环评批复西气东输工程路线明确远离观音山森林公园范围(明确初始规划路线从樟木头镇石马河区域通过),最大限度降低生态影响。后东莞市政府未履行征求公园意见、重新开展环评论证等法定程序,单方面强行推动变更路线,将其调整为穿越公园核心区,属于程序违法。2011年环保部批复同意变更实为事后补批,无法掩盖前期违规更改路线的事实。2012年施工期间,公园员工针对工程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进行和平合理抵制,并未出现暴力行为,相关部门却动用超千人警力携带冲锋枪等武器实施大规模强制措施,以扰乱单位秩序为由拘留公园员工,属于明显超出合理限度的过度执法。2021年政府承认2012年西气东输事件导致员工留有案底,影响出行、参会;历史问题逐步化解,不纠缠过往。

  观音山公司认为西气东输长输管道存在爆炸、中毒毁灭性风险。

  1.管道变更路线后安全布局完全失控:该天然气管道原规划线路远离景区,后续擅自调整路由穿越森林公园核心山体区域,管道沿线遍布游客步道、休闲平台、公益林地,不满足长输油气管道与人员密集景区法定安全防护不足。管道埋设于山体土层之下,山体雨水冲刷、边坡滑移、高速隧道施工扰动均会造成管道变形、防腐层破损,存在持续性天然气泄漏隐患。且管道多处路段与高压输电线路空间线路重叠,两类高危设施同区域布设,无安全隔离防护空间。

  2.管线与高压线路存在重叠区段,极易诱发灾害连锁放大效应。天然气属于易燃易爆危险介质,在管线与高压线路重叠路段形成高度风险耦合区域:第一,高压线路雷击、短路产生明火电弧,可直接引燃泄漏天然气,引发大范围爆燃爆炸事故;第二,泄漏的天然气向上扩散积聚在高压塔基、架空线路下方,遇到电路火花瞬间发生爆炸;第三,一旦发生山体滑坡、边坡垮塌,会同步损毁地下输气管道与地面高压电力设施,单一安全隐患直接升级为双重灾难性事故。

  山林密闭环境极易集聚可燃气体,周边车辆尾气、游客明火等均属于点火源,爆炸事故发生后人员疏散、抢险救援难度极大,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人员密集旅游景区内约束高压线路与长输油气管道重叠、近距离并行布设,该重叠段属于源头性重大安全隐患。

  观音山公园担心的是,公园区域属于人员密集型景区内多行业重大风险集中管控区域,此三类工程空间重叠区段催生系统性连锁重大安全风险:南方电网违法建设的高压输电线路、西气东输长输天然气管道、从莞高速隧道三类高风险线性工程集中布设在同一山体范围之内,高压输电线路架空走廊、塔基布设区域与西气东输地下油气管道存在多处线路重叠路段,两类高危设施在同一空间范围内近距离交叉、重合布设,未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隔离缓冲区域,各类安全风险相互叠加、彼此放大。一旦其中任一设施发生安全险情,极易引发触电、爆炸、森林火灾、地质坍塌等连锁次生灾害,形成复合型重大生产安全隐患。高压线路短路、雷击产生的电火花,既可以引发森林大火,也会直接引爆重叠区域泄漏的天然气;山体滑坡、边坡坍塌会同步破坏重叠段电力设施与油气管道,触发多重连锁事故;高速隧道交通事故、施工扰动极易破坏地下重叠区域的天然气管道,诱发爆炸事故;任一设施在重叠区段发生险情,都会快速传导至另一高危设施,导致单一事故升级为多灾种连环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监管失职|行业监管部门不作为、隐患长期搁置相关问题

  针对三类工程集中坐落同一山体,高压线路与西气东输油气管道存在多处线路重叠、多重安全隐患交织的客观事实,观音山公园二十余年来先后通过书面函件、信访、线索报送等多种方式,向省政府、东莞市政府、樟木头镇政府、东莞市林业、应急管理、能源、交通、供电、油气管道监管等主管部门多次反映隐患,申请开展现场勘验、第三方安全风险评估、设置安全隔离防护设施、实施管线迁改、完善市政供电配套,但各主管部门普遍存在监管缺位、推诿扯皮、漠视重大安全风险等不作为问题:

  一是各行业主管部门未依法履行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管控职责:林业主管部门明知三项线性工程违规穿越国家级森林公园同一山体,且高压线路与油气管道存在线路重叠的违规布局,未依法开展安全风险复核,未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安全避让、隔离防护措施,对林地损毁、高危管线重叠带来的重大安全隐患放任不管。供电、油气管道监管部门未针对两类管线重叠区段开展联合专项安全巡检,未核验重叠区域安全距离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标准,未对该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闭环销号,未针对重叠耦合风险制定专项管控方案。交通、应急管理部门未牵头组织多部门对工程重叠区域开展综合安全风险评估,未划定景区高危警戒管控区域,未督促高速运营单位完善山体边坡加固、防火隔离等安全设施,未落实属地综合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二是属地政府刻意回避管线重叠重大隐患,处置答复流于形式:公司此前就工程违法建设、管线线路重叠、多重安全隐患等问题提交诉求后,属地相关部门出具的处理答复刻意回避高压线路与油气管道线路重叠这一核心安全隐患,片面认定项目手续齐全、不存在安全风险,未组织多部门现场联合核查、专业风险论证,以程序性答复终结隐患处置流程,属于典型安全生产监管履职不作为。

  三是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隐患整改诉求长期无法落地:公司多次申请对管线重叠区域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实施线路加高、管道防护、管线迁改、市政供电扩容等整改措施,但各权属及监管单位互相推诿,供电部门、油气管道运营单位、交通部门均以项目已竣工运营为由拒绝落实整改,属地政府未牵头统筹协调重大隐患治理工作,导致管线重叠引发的系统性安全隐患二十余年未得到任何有效处咒。

  四是高危重叠区域专项应急管控措施全面缺失:针对高压线路与油气管道多处重叠的重大风险区域,属地各主管部门未编制多灾种专项应急预案,未在重叠路段设置安全警示、应急防护设施,未配齐燃气泄漏抢险、触电救援、山地消防等应急物资,未定期开展针对管线重叠险情的联合应急演练,未划定游客疏散、临时禁入区域,一旦突发安全事故,不具备先期处置、人员疏散、抢险救援的基础条件,严重违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法定原则。
五项诉求|举报恳请巡查组予以督办处置的相关请求

  为坚守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底线,彻底消除森林公园内因高压线路与油气管道线路重叠、多类高危工程集中布设形成的系统性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纠正属地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不作为、履职失责问题,弥补公司多年为防控安全隐患产生的各项经济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电力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观音山公司提出了五项诉求。

  一是全面核查三项工程违法建设事实及管线重叠重大安全隐患:恳请巡查组安排工作人员赴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实地勘验,精准测绘高压输电线路与西气东输油气管道线路重叠区段,现场核验各类设施与游客活动区域的安全间距、山体地质损毁、树线矛盾等隐患;调取三项工程立项、环评、林地审批、用地、施工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等的全套档案,查实项目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擅自变更路由、未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等违法情形。

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安全评价机构,重点针对高压线路与油气管道重叠区域开展复合型安全风险专项评估,出具权威风险结论,判定当前重叠布局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安全规范,量化爆炸、火灾、触电、地质灾害等事故发生风险等级。

  二是责令案涉全部违法工程迁出森林公园,彻底消除管线重叠连锁安全隐患:案涉高压线路、西气东输天然气管道、从莞高速隧道集中布设人员密集型景区,且存在管线线路重叠的重大违规布局,仅依靠增设防护设施无法实现本质安全,唯有整体迁出才能彻底杜绝连锁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依法足额赔偿观音山公司为防范安全隐患产生的全部经济支出。1.自备应急发电相关支出:发电机购置、燃油采购、设备运维、值守人员薪酬等全部费用;2.安全防护与森林防火投入:高压线路树障清理、管线隔离防护设施建设、消防物资采购、护林人员值守、重叠区域24小时安全巡查、安全警示标识布设、山体边坡监测加固等费用;3.维权取证相关支出:多年信访申诉、现场勘验、法律咨询、证据保全、维权交通人力等各项开支;4.经营性损失:因高危管线重叠区域限制游客通行、《公园总则》无法实施,大量投资、建设、运营服务等项目无法推进,核心游览区无法正常开放造成的经营收入减损;5.生态修复费用:各类工程施工损毁林地、山体后,我司自行开展植被复绿、生态维护产生的全部投入。

  四是依规倒查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安全生产失职责任:核查东莞市、樟木头镇林业、应急、交通、能源、供电、油气管道监管等部门多年安全履职台账,重点查处相关单位明知高压线路与油气管道存在线路重叠重大隐患,却长期不整改、相互推诿、隐瞒安全风险、出具虚假处置意见等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依法核查项目建设审批、施工、监管全过程中存在的未批先建、违规变更路由、违规占地毁林、压制企业合法维权等违法行政行为。依据相关追责条款,对失职单位予以通报约谈,对涉嫌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的相关责任人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责问责。

  五是建立线性工程穿越森林公园长效安全管控机制:以本案高压线路与油气管道线路重叠引发重大安全隐患为典型警示案例,督促地方完善审批监管制度,将多类型高危管线依法将安全间距核验、禁止管线重叠并行、全域安全风险评估、利害关系人意见征求作为线性工程穿越森林公园、4A级以上景区的前置审批硬性条件,部分部门和利益相关方抱着“先建成再兜底、木已成舟难整改”的侥幸心态推进建设,实在让人难以认同。

案例回顾|同类违建工程拆除案例

  观音山公司在向巡视组举报都材料里还提交了相关典型佐证案例。

  一是坐落于通河县境内的黑龙江兴隆国家森林公园内高速公路配套工程因违规硬化被整改案:铁科高速公路项目建设部存在违规地面硬化行为,违规硬化面积0.116公顷。当地林草部门随即依法对该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制定整改方案,2024年6月13日,该区域违规硬化地面拆除工作全部完成,场地自然地貌顺利恢复,整改任务全面落地。按照相关规定,通河县人民政府于2024年11月27日至12月5日对本次整改完成情况开展为期7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资料来源:哈尔滨市通辽县政府官网)

  二是海南省重大省级重点工程凤凰岛二期因安全隐患和破坏生态问题被整改案:海南省原常委童某到案发时,已累计收受相关股东两千多万元,他支持的领导凤凰岛项目前期工程破坏生态的情况下授意下属部门通过审批。被查处后对中央的整改要求阳奉阴违。最终这个项目按照中央督察整改要求,三亚市投入超5亿元对海南省重大省级重点工程凤凰岛二期全部人工岛构筑物、码头、硬化建筑实施彻底拆除,恢复原有天然海湾岸线;同步开展珊瑚礁、红树林人工修复工程,加固沿岸海堤、完善台风风暴潮预警、滨海应急疏散体系,彻底消除海岸侵蚀、海水倒灌安全隐患。项目永久终止围填海开发规划,多名失职领导干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与党纪政务处分。(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共产党员网)

  三是湖南大唐华银娄底百万千瓦光伏林地违规项目拆除整改案:总投资60亿元的百万千瓦光伏项目属于国家“双碳”重点标杆能源工程,是国家首批大型新能源重点工程。2026年中央巡视组巡查确认该项目建设单位在未足额办理林地占用审批手续前提下野蛮施工,擅自大面积砍伐天然乔木林、平整山体硬化场地架设光伏阵列,违规占用林地5.75公顷,严重破坏南方山地水源涵养森林,加剧区域水土流失。甚至开挖刚实施修复的长江防护林。既破坏森林生态,又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构成持续安全威胁。项目方对已认定的项目施工范围内乔木林地上的光伏板全部予以拆除,并按照规定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资料来源:湖南省林业局官网)

  举报信提出:生态破坏问题和安全生产、公共安全问题是并行的。诸多案例表明罔顾生态约束盲目开展工程建设,并非偶然过失,而是利益驱使下的权力联动的有意为之。

  观音山公司为此恳请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予以高度重视,对本案线索全面核查督办,依法推动涉险工程迁离、落实经济损失赔偿、严肃追责监管失职行为,从根源上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与企业合法权益。

  而在5月23日,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就向东莞市政府及属下部门提交了《关于观音山公园大和村防火隐患整改滞后及火情多发情况报告》,书面上报了公园存在重大火情风险,并指出基层协调处置不合理乃至推诿刁难的现象。

  2025年12月30日大和村起火现场

  同日,观音山公园还向东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和樟木头镇政府提交了《关于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重大森林火灾隐患整改及执法查处的建议报告》,但这些报告,均没有得到有效的回应。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这不是一句口号。而安全生产的现行方针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存在如此众多的安全隐患,如何预防?如何治理?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不能漠然视之,如果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就悔之晚矣!相应部门及负责人能不担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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