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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观音山致南方电网公司及其董事长孟振平先生公开

时间:2025-07-04    点击: 次    来源:豆瓣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东莞观音山致南方电网公司及其董事长孟振平先生公开信 经法瞭望01.前言:广东观音山致公开信信南方电网谈供电责任 2025年6月20日,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发表一封致南方电网公司及其董事长孟振平的公开信,谈关于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供电问题的法律问责与公共责任。 公开信指出:作为中国电力行业的标杆央企,南方电网公司承载着 “人民电业为人民” 的国家使命,其企业宗旨明确宣示“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全力做好电力供应”。然而,在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地带——广东省东莞市,一座被冠以“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4A景区”之名的青山,却因贵公司下属机构的违法、不作为,陷入长达二十余年的“电力荒漠”。东莞观音山长达二十余年被迫忍受80%服务区域无市政供电的荒诞现实,不仅背离了这一承诺,更暴露出贵公司在督促下属机构履行法定职责、维护营商环境中的失职。今日,我们以事实为矛、以法律为盾,向贵公司发出这封公开信,要求直面以下不可辩驳的真相与责任。 以下为公开信的内容:02.公开信的内容 公开信:致南方电网公司及其董事长孟振平先生 ——关于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供电问题的法律问责与公共责任质询 南方电网公司暨孟振平董事长:作为中国电力行业的标杆央企,南方电网公司承载着 “人民电业为人民” 的国家使命,其企业宗旨明确宣示“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全力做好电力供应”。然而,在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地带——广东省东莞市,一座被冠以“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4A景区”之名的青山,却因贵司下属供电机构的刻意刁难,陷入长达二十余年的“电力荒漠”。东莞观音山长达二十余年被迫忍受80%服务区域无市政供电的荒诞现实,不仅彻底背离了这一承诺,更暴露出贵公司在履行法定职责、维护营商环境中的系统性失职。今日,我们以事实为矛、以法律为盾,向贵公司发出这封公开质询信,要求直面以下不可辩驳的真相与责任。一、违法拒供电:南方电网对《电力法》的公开践踏(一)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制与现实背离《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二十六条明文规定:“供电营业区内的供电营业机构,对本营业区内的用户有按照国家规定供电的义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对其营业区内申请用电的单位和个人拒绝供电。” 这一条款以强制性规范确立了供电企业的法定职责,其立法本意在于保障公民、法人的基本用电权,避免垄断企业滥用权力。然而,贵公司下属东莞供电局竟以“产权分界点”为由,长期拒绝为东莞观音山约80%服务区域供电,导致园区内消防设施瘫痪、生态监测设备停摆、游客服务设施无法正常运行,这一行为已构成对法律强制性条款的公然违反。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刘闯律师指出,《电力法》第二十六条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此类规定的民事行为无效。换言之,东莞供电局以“产权分界”为由拒绝供电的行为,在法律层面自始不具备合法性。(二)“产权陷阱”的违法性剖析:一场精心设计的法律规避东莞供电局辩称“供电至用户红线范围”,并援引《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七条“按产权归属确定”条款。然而,这一辩解在法律逻辑与现实需求面前存在三重致命漏洞:1.用益物权的独立性:土地使用权人享有法定用电权东莞观音山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国家级森林公园的合法经营权人,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对承包土地享有独立用益物权。《电力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要求供电合同应基于“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签订,而贵公司强行将土地所有权人(石新社区)的同意作为用电申请前置条件,实质是通过“产权分界”概念制造法外壁垒,变相剥夺用益物权人依法享有的用电权。2.供电义务的法定不可推卸性:技术标准≠法律豁免权国务院《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供电企业没有不予供电的合理理由的,应当供电。”所谓“产权分界”仅是《供电营业规则》中关于设施维护责任划分的技术性条款,而非拒绝供电的法律依据。若依贵公司逻辑推演,全国数百万租赁厂房、承包土地的企业均可被任意以“产权不属于用户”为由断电,市场经济秩序将因基础能源供应的不确定性而彻底崩塌。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专家指出:“供电企业作为自然垄断主体,其权利源自社会公共授权,必须以履行公共服务义务为前提。将技术规范异化为拒绝供电的法律借口,是对垄断地位的滥用,本质上构成《反垄断法》禁止的‘拒绝交易行为’。”3.选择性执法的恶意轨迹:从权力滥用到历史遗留的“断电遗产”2006年,原东莞市委书记刘志庚(已判刑)家族企图强夺观音山资产期间,东莞供电局公然对公园实施长达四十多天的“定向限电”—— 同一片区其他企业正常用电,唯独东莞观音山被列入错峰名单,导致数万游客因餐厅停电无法用餐,园区应急照明系统失效引发安全隐患。此举已超出行政瑕疵范畴,而是典型的权力滥用与报复性执法。更值得追问的是:而今刘志庚已伏法七年,其遗留的“断电政策”为何仍在延续?南方电网作为央企,是否需为地方权力集团的历史污点承担连带责任?二、央企责任沦丧:南方电网的公共信用危机(一)对市场主体的制度性歧视:营商环境的“电力伤疤”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任东杰律师指出:“在东莞这样的经济发达地区,一家民营企业 26 年无法获得全面供电,是对‘营商环境’四字的莫大讽刺。” 电力供应作为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石,直接影响企业运营与区域发展。在经济高度发达的珠三角地区,东莞观音山供电难题长期未得到妥善解决,不仅给园区发展带来阻碍,更可能对东莞乃至广东的投资形象产生负面影响。这不仅关乎企业服务质量,更折射出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程度。而贵公司长期断供的行为,无异于将企业逼入“无电可依”的绝境。(二)自然垄断权力的滥用:违法供电易,合法用电难经济学家常修泽教授强调:“输电配电属于自然垄断环节,其天职是为社会服务。”然而,南方电网却将垄断地位异化为“权力任性”的筹码:1.违法设施与合法需求的荒诞悖论公园内存在五条未经林业、环保等部门审批的高压线路,数十个电线塔毁林建设于生态核心保护区,其中一条220千伏线路,已被广东省林业局2020年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为“非法占用林地”;但贵公司对这类违法架设的线路未予整改,反而以“产权问题”为由拒绝为公园合法用电区域铺设线路。这种“违法供电易、合法用电难”的怪象,正是垄断失控的典型症状。2.公共服务职能的全面异化南方电网官网“社会责任报告”宣称“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优质的电力供应”,但东莞观音山的现实是:二十多年来公园自购设备、柴油,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发电,每个月的用电成本是市电的5到6倍,每个月需要在用电上的各种成本花费达20万余元。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课题组研究显示,此类垄断企业滥用权力的行为,将导致三大系统性危害:(1)企业运营成本上升:东莞观音山年均自备电源支出超300万元,经营成本大幅增加;(2)生态安全风险:森林防火监控系统因断电失效,可能导致局部山林火情未及时发现;(3)公共信任崩塌:游客投诉中“景区无电”问题占比达37%,严重影响东莞旅游城市形象。三、法律行动与问责要求(一)限期全面供电:以法律倒逼公共服务归位基于《电力法》第二十六条、第六十四条及《供电监管办法》第九条,我们严正要求:自本信公示之日起 30 日内,南方电网公司必须完成以下工作:1.依法制定东莞观音山景区全域供电方案,明确线路铺设规划、容量配置及通电时间表;2.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园区现有用电设施进行安全评估,承担全部改造费用;3.出具书面供电承诺,承诺内容包括“永不以非法定理由中断供电”“保障应急用电优先供应”等条款。若贵公司未在限期内履行义务,观音山公司将采取以下法律行动:1.依据《电力法》第六十四条,向国家能源局提起行政复议,要求责令南方电网履行供电义务;2.以“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追究东莞供电局的法律责任;3.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就二十余年断电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提起民事索赔。(二)启动内部腐败调查:斩断权力滥用的利益链条针对刘志庚时期东莞供电局与权力集团的勾结黑幕,以及持续二十余年的针对性断电,我们要求:1.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南方电网纪检监察组牵头,成立专项调查组,彻查以下事项:· 2006-2025年间,东莞供电局对东莞观音山实施限电、拒供电的决策流程及文件依据;· 原局长李某某等涉事人员与刘志庚家族的利益输送关系;· 贵公司内部是否存在“针对特定企业”的供电歧视性政策。2.调查结果需在 3 个月内通过国务院国资委官网向社会公开,对涉事人员依法依规追责,绝不姑息。(三)公开回应舆论监督:以诚意重建公共信任贵公司须在本信发出 30 日内在以下平台发布正式声明:1.国家级媒体(如《人民日报》《经济日报》);2.南方电网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3.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声明内容应包括:1.承认长期拒供电力的违法性及对东莞观音山造成的损害;2.向东莞观音山及社会公众公开道歉;3.公布整改方案及预防类似事件的长效机制;4.全面承担赔偿责任。央企当以国法为纲,而非以权力为刃。孟振平董事长,您曾在2023年南方电网法治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成为新时代电力行业的法治典范”。然而,东莞观音山景区长达 26 年的维权之路,却让这句口号沦为空洞的修辞。当一家央企可以肆意凌驾于《电力法》等法律之上,当“为人民供电”异化为“为权力供电”,我们不得不质问:南方电网究竟是谁的电网?电力供应是经济运行的“生命线”,更是民生保障的“底线工程”。贵公司作为关系国家能源安全的央企,其权力源自人民授权,理应用以服务人民,而非成为打压市场主体的工具。此信将同步抄送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及新华社、央视新闻等主流媒体,我们坚信,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没有任何一家企业能够永远逃避法律的审视,也没有任何一项腐败遗产能够永远不被清算。期待贵公司以实际行动回应法律与民意的拷问,还东莞观音山一片光明,还社会一个公道。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2025 年 6 月20日03.后记:期待南方电网还东莞观音山一片光明,一个公道 公开信指出:央企当以国法为纲,而非以权力为刃。孟振平董事长,您曾在2023年南方电网法治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成为新时代电力行业的法治典范”。然而,东莞观音山景区长达 26 年的缺电之路,却让这句口号沦为空洞的修辞。当一家央企下属机构可以肆意凌驾于《电力法》等法律之上,我们不得不质问:南方电网究竟是不是法外的企业?电力供应是经济运行的“生命线”,更是民生保障的“底线工程”。贵公司作为关系国家能源安全的央企,其权力源自人民授权,理应用以服务人民,而非成为打压市场主体的工具。东莞观音山的公开信最后表示:我们坚信,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没有任何一家企业能够永远逃避法律的审视,也没有任何一项腐败遗产能够永远不被清算。期待贵公司彻查下属机构,以实际行动回应法律与民意的拷问,还东莞观音山一片光明,还社会一个公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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